青神縣公安局民警謝絕酬金,彰顯清廉為民本色
2014-05-22 09:19:06 來源: 編輯:admin_zyb 評論:0 點擊:
近日,青神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劉念和職工饒俊在工作中,謝絕青城鎮(zhèn)居民王淑華贈送的400元酬金。用實際行動彰顯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體現(xiàn)了縣局民警堅定的廉政素養(yǎng),樹立了青神公安良好形象。
2014年5月7日上午,青神縣青城鎮(zhèn)居民王淑華(女,62歲)來到城關派出所,向值班民警劉念等人求助:她現(xiàn)在準備到交警大隊對面的郵政銀行取大量現(xiàn)金轉(zhuǎn)入黌門街農(nóng)村信用社,因其家中無子女,獨自一人生活,體弱多病,腿腳又不方便,加之年齡較大,害怕路途中財產(chǎn)安全受到威脅,所以請求派出所民警幫忙護送。民警在了解此情況后二話不說,立即陪同王淑華到了交警大隊對面的郵政銀行。隨后,王淑華將220000元現(xiàn)金取出,在民警的保護下安全的存入了農(nóng)村信用社。在信用社里,王淑華拿出400元現(xiàn)金交給民警,表示感謝,民警婉言拒絕,但王淑華執(zhí)意要民警收下,幾番推脫,老人還是悄悄留下錢離開了。民警劉念和職工饒俊發(fā)現(xiàn)老人留下的錢后立即將此事向所長匯報。當日,縣局紀委范勇書記得知此事后,立即率督查大隊長袁小軍、城關派出所長冷再洪及民警一同到王淑華家中退還400元錢,王淑華得知來意后,感激地對民警說:“你們辛苦了,真是好人啊,幫了忙就該收下錢,我還正準備取2000元錢出來請你們民警吃飯”。范勇書記耐心地向王淑華解釋,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是公安的職責,這些事情是人民警察應該做的,收錢是萬萬不能的,將老人的工作做通后,她才接過了那400元酬金。
“群眾利益無小事”,青神縣公安局民警以實際的行動深刻詮釋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用實際行動踐行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青神縣公安局 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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