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2017年終生禁駕41人 全年共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88起
2018-02-11 08:53:54 來源:眉山全搜索綜合 編輯:admin_zy 評論:0 點擊:
“前不久,眉山公安交警支隊執(zhí)勤民警在檢查中,查出一名機動車教練二次酒駕的情況,當(dāng)事教練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月6日,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新聞工作通氣會上,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法制科長張岳介紹了2017年眉山終身禁駕及吊銷駕駛證情況,并現(xiàn)場通報了一起機動車教練二次酒駕的典型案例。
據(jù)悉,2017年,眉山辦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88起,其中醉酒駕駛166起,二次飲酒29起,醉駕營運車輛1起,飲酒駕駛營運車輛2起,事故吊銷駕照117起,駕駛報廢車、拼裝車吊銷駕駛證31起,終身禁駕41起。
駕校教練二次酒駕 被拘留限駕5年
“教練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并不多見,但就在近日在路面檢查時就有一名教練被‘逮’。”張岳介紹說,1月23日晚20點45分,直屬二大隊民警在裴城路設(shè)卡開展夜查行動時,一輛車牌號為川Z4813學(xué)白色教練車在接受檢查時駕駛員顯得很慌張,駕駛員蘇某某與民警的對話過程中有酒味散發(fā),有酒后駕車嫌疑。
隨即,民警對其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測試,其測試結(jié)果:23.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在得知檢測結(jié)果后,該名駕駛員連連嘆氣。民警在查處的同時進行了嚴格教育,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然而,在民警調(diào)查時還發(fā)現(xiàn)該男子系一駕校的教練,并在2017年2月19日被眉山市公安局交警直屬三大隊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罰過,此次屬二次飲酒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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